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22日后受理的按新利率执行,之前受理的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据相关消息,本次利率调整是从11月22日开始执行的,11月22日以后受理的贷款申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11月22日以前办理的贷款暂时按照原利率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
继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后,今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正式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下调至3.75%。总体来看,信贷政策的进一步松绑将直接减轻购房者还款压力。(见上图)
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同步下调后,职工可进一步降低还款压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以办理一笔5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住房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后预计将减少总利息2.6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本次利率调整是从11月22日开始执行的,11月22日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11月22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时按照原利率执行(根据无锡市个人购建住房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特别约定条款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利率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