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公积金“很忙”!
进入夏季,多地迎来罕见的持续性高温,最高达到41度左右,挑战着人们抵御恶劣天气的忍耐力。在这样的高温面前,不仅只有人类如此难耐,公积金也在接受着火辣辣的“炙烤”,呈现出一片让人纠结的景象。
似乎就在一夜之间,很多地方都开始为公积金“发愁”,多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外直言“余额告急”,杭州、徐州宣布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以缓解公积金贷款猛增的压力;合肥推出公积金贷款“轮候制”,根据每月资金归集、提取等综合因素制定每月放贷计划,实行总量控制。
以上是一些城市公积金的贷款情况,据了解,江阴公积金中心没有出现余额告急的情况,相反,公积金库存充裕,便于市民前去提取或贷款。7月底,小编为市民搜罗整理了一系列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答,反响甚好。进而,小编将继续踏上探寻公积金的“旅程”,此次要重点阐述的是公积金提取那些事儿,罗列一些提取公积金的常见实例,倾听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时的心声,更是要为不走正规程序进行提取的人们敲一敲警钟。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
(四) 离休、退休的;
(五)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六) 出境定居的;
(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 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九) 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十)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 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十二) 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三) 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十四)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五)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