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办理用住房公积金冲商业贷款。
据了解,未能公积金贷款而办理银行高利率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享受与公积金贷款同样的待遇,这是公积金中心继今年推出网上汇缴、短信服务、公积金月冲等创新业务后的又一项便民举措。从4月1日起,申请职工只需凭身份证、银行贷款合同和婚姻证明到中心签定委托冲商贷协议,即可建立自动冲贷关系。公积金中心为商贷职工提供了两种还贷方式:月冲或年冲,政策与公积金贷款一致。选择月冲还商贷的,中心将每月从职工公积金账户中划转一定资金到还贷的银行账户中;选择年冲还商贷的,中心将根据指定,在每年5月或11月将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划转至职工贷款账户以偿还贷款本息。
公积金中心介绍,由于用公积金自动冲抵商贷涉及到公积金中心和具体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间的信息共享和委托关系的建立,并非所有银行的住房贷款都可以办理自动冲贷,目前已完成信息对接并签订委托关系的银行有工行、建行、中行、交行、江苏银行5家,其他银行后续会逐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