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此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条例》规定: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1月4日,房产网小编连线江阴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政策相关事宜。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无锡市尚未施行新的政策,江阴公积金也未接到通知,暂时也不施行。
JY510小编提醒市民,江阴虽暂未收到无锡方面实施新政的通知,但政策将来发生变化还是有可能的。如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尽早申请办理为宜。
相关连接:江阴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jy510.com/gjj.php 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 86806990、8682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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