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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日报:房市新政吹来利民“暖风”

2017-07-23 08:00:02 无忧保

 

房市新政吹来利民“暖风”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50万元        ●契税减半征收 
       ●二年以上住房转让免营业税     ●二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免个税

        市政府昨日公布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这项“暖市”新政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从较大程度上让利于民,有望暖化房市 “观望坚冰”。

        据了解,江阴房地产新政从12月1日起执行,至明年3月31日结束。一系列的宽松政策主要在于合理引导市民住房消费和住房开发建设,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大幅放宽。借款人及配偶正常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而恢复对借款人第二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在借款人还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居民购买住房契税减免,是“暖市”新政的热门。自12月1日起,个人在江阴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由2%减为1%,购买非普通住房负担契税税率由4%减为2%。

      “二手房”市场也有让人怦然心动的政策优惠。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住房转让的,不负担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新政还对家庭生活用房范围作了合理界定,以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的个人拥有的住房套数为标准界定“第二套住房”。也就是说,家庭中若有成年人名下不具有房产,这个家庭还能以这个成年人名义继续购买房产,而不会受到“第二套”住房带来的贷款等方面的制约。

     “暖市”新政还进一步优化了市场供需结构比例和房地产投资发展环境,如合理安排新增土地供应,鼓励拆迁货币化安置,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合理安排新开工住宅建设量,增大对房地产特别是在建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减轻开发企业税收负担等等。|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2008年12月1日前购买的商品房和新政实施之前交易的“二手房”不享受新政优惠,之前已购买的商品房通过退房后再购的方式改变购房合同时间的也不在享受政策之列。

        小编(程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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