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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必备条件

2017-07-23 08:00:02 无忧保

()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职工夫妻双方曾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还清借款后再次购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两次(含)以上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能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6、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购房转换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标签:   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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