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发出住房公积金“催缴令”(2007/09/18) |
南京市政府向不遵守有关规定的单位发出住房公积金“催缴令”:要求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尚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建设银行各相关网点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来源:新华网 (小编 孙彬) |
南京:市政府发出住房公积金“催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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