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跨省就业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2016〕49号)要求,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昆明中心”)积极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发及接入准备工作,于2017年3月31日作为首批上线机构接入平台(web端接入)。至此,接入平台的城市之间将统一通过平台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避免了跨省就业缴存职工在转出和转入地之间多次往返,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服务效率,极大方便了缴存职工。
为确保直连平台前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昆明中心制定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过渡阶段办理流程》(以下简称《办理流程》),明确了过度阶段办理模式。一是转入地中心与转出地中心均接入平台,则跨省就业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须到转入地中心申请,即可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二是转入地中心与转出地中心有一方未接入平台,则按昆明中心归集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广大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昆明中心官方网站,查阅《办理流程》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