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阳城分中心贷款科在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从部分贷款户口中得知,我县有少数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极力向购房户推荐其到与他们合作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尽量阻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通过多方了解证实了此情况。早在2013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下发过《关于支持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山西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减轻购房职工的还款压力,不得损害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房地产企业将由当地住建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与信用评价挂钩。因房地产开发商与商业银行有利益关系,加之办理商业银行贷款手续比公积金贷款手续简单,放款比较快,资金可及时到账,基于这两个原因房地产开发商才极力向购房户推荐商业贷款。我们了解此情况后一方面向房地产开发商通报他们此种做法不对,极大的损害了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和加快放款速度,最大限度满足我县购房贷款户。
晋城市:阳城分中心为公积金缴存户维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