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贷款新政:4月1日起将取消父母子女公积金“互贷”
2017-04-01
南方财富网 3月30日消息:长春楼市限购升级后,2017年长春公积金出台新政,从4月起将实行二套房贷款额度提升及取消父母与子女互贷等政策 。
3月29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新政策将从4月1日起实行。
1、首套房贷结清满2年可贷二套
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
2、贷款额度新房最高80万二手房60万
贷款额度方面,新规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3、90㎡以上自住房贷款首付提高
按照该新规,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同时,还须符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存量住房房龄等与之相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