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瓮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查处了多起利用虚假租房材料骗取公积金的行为。罗某、李某、段某、刘某等缴存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时,在审核过程中被工作人员识破。
瓮安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人员在审核环节中,发现罗某、李某、段某、刘某等缴存职工提供的租房材料存在诸多疑点,工作人员认真走访核验后发现是虚假材料,成功阻止了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租房提取公积金人数的增加,类似这样骗取公积金的情形时有发生,到目前为止,瓮安县共查出提供虚假租房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20余起,涉及金额20余万元。经过反复研究,瓮安县住房公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伪造虚假租房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总结出了一套鉴别办法,即一看、二问、三查、四访。一看:看职工提供所需材料,通过看印章、手印、笔迹等方面查看是否真实;二问:详细询问提取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从中知悉是否存在租房的必要条件;三查: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房屋租赁双方的基本情况,向该职工单位领导、同事、朋友等多方面了解情况,核对职工租房行为的真实性;四访:实地核查职工租房情况,根据社区物管、邻居等反映的情况及租赁职工屋内陈设及使用情况,鉴别租房行为的真伪,必要时通过回访和暗访多次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