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5名委员,2016年,召开 1 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报告》、《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住房公积金及中心管理费用预算报告》、《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开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的报告》,同意开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融资和“公转商”业务,由此产生的利差在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值收益中列支。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遵义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 6个科室,14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 112人,其中,在编 64 人,非在编 48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 3840 家,新开户单位362家,净增单位 211家;实缴职工 30.57万人,新开户职工3.15万人,净增职工0.96万人;当年缴存额 46.5亿元,同比增长34.39 %。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 212.88亿元,缴存余额107.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95%、12.7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3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 34.41亿元,同比增长78.11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74 %,比上年同期增加 18.16 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 105.54亿元,同比增长 48.38 %。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45 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4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36万笔38.55亿元,同比降低 4.23%、增长6.96%。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0 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54 万笔167.12亿元,贷款余额119.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63%、29.99%、31.3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11.52%,比上年同期增加15.8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5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 亿元,国债余额 0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 0 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 16.1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8亿元,当年归还0亿元;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8.18亿元,当年归还0.18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6.18亿元,融资余额16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5.90亿元。其中,活期 0.06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 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5.84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 111.52 %,比上年同期增加 15.81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 33089.96万元,同比降低 4.36 %。存款利息收入339.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2750.69万元,其他收入0.0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20472.46万元,同比增长82.05%。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16664.45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 904.07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95.66万元,其他支出2508.2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2617.5万元,同比降低 45.97 %。增值收益率 1.28%,比上年同期减少1.13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855.0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2698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7064.46 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269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2052.75 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1971.06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4145.4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580.7万元,同比降低 12.45 %。其中,人员经费 1162.1万元,公用经费251.89万元,专项经费 1166.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 169.69 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14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1 %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1971.0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 1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42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5.81 %、 3.24 %和 34.39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4.71 %,国有企业占 15.26 %,城镇集体企业占 0.29 %,外商投资企业占 0.01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7.6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2.04 %,其他占 0.0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57.8 %,国有企业占33.11 %,城镇集体企业占 0.05%,外商投资企业占 0.0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7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27 %,其他占 0.01 %。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 51.64 %,中等收入群体占 47.41 %,高收入群体占0.95%。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62.34 万笔 34.4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87.87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0.7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3.30 %,租赁住房占6.61%,其他占 39.32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12.13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70.2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0.09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33 %,其他占9.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152.26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6.8 %,比上年同期减少 6.87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3544.74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4.73 %,90-144(含)平方米占 81.58 %,144平方米以上占 3.69 %;新房占 91.24 %,二手房占 8.7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 69.64 %,双职工申请贷款占 30.36 %,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5.55 %,中等收入群体占 59.09 %,高收入群体占 5.36 %。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82 笔 12926.1 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14094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3631.44 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7.91%,比上年同期减少 0.5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16年机构及职能情况无调整。
(二)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6年,缴存业务金额机构无增减变化,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新增1家民生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一是201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15941.66元,下限为1600元;上限的确定方法是按照我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全市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下限的确定方法是按照我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我市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12%,最低和最高比例均未发生调整。三是我中心严格执行央行关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规定,已于2016年2月2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1.5%,我中心2016年未对贷款利率作调整。四是我中心在2016年未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作调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6年,一是服务网点扩张:依托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和互联网“十”,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由13个增加到66个;二是服务手段多样化:拓展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查询终端、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信等7种电子服务渠道,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服务需求;三是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截止2016年12月31日,12329客服人员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回复中心门户网站留言1173条,回复率100%;12329服务热线总呼入电话134802人次, ivr转人工座席22030人次,成功17416人次,成功率79.05%,满意度94.44%;手机app查询使用人数21035人次;自助终端查询使用人数1573人次;微信公众号注册人数20.25万余人,人工接入在线咨询12095人次,回复率100%;自10月10日起,向已签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主动推送576404条信息,共计1093312条,成功1047393条,成功率95.8%;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登陆使用40331人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2016年1月10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要求,定制开发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二是实现了业务驱动财务、实时结算的目标:通过专线联网委托银行,对公积金业务的资金进行直接支付,实时获取银行结算数据,全程监督管理资金交易,做到公积金业务实时结算,业务、资金、财务实时同步,会计核算日清日结,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大幅度提升了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服务满意度,获得社会好评。
三是“双贯标”顺利验收通过:6月16至17日,住建部、贵州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贯标工作专家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定制开发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历经审阅相关文档、质询、答疑和讨论,一致通过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标验收,12月23日,专家组进行了复查,认可了系统相关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使我市成为贵州省第一家完成双贯标工作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6,全中心无违规行为发生。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