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涂海军)为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职工首套刚性住房需求,宜昌公积金中心本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抄的”要求,研究制定公积金贷款“四优先”措施,进一步推进首套刚需政策要求落地落实。
今年来,中心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科学制定贷款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在执行贷款轮侯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刚需,有序行发放贷款。优先发放购买首套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购买首套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首套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优先发放因配合城市,急需新房入住的首套棚户区改造拆迁公积金贷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
(信息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