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中心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克难攻坚,锐意进取,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经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住建厅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4.25亿元,放贷9.53亿元。
二、我市(含桂平、平南,覃塘、港南下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
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4.25亿元,比2015年增长16.4%。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84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69.1%,比2015年增长34.8%。
本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6.78亿元(含息),减去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1.54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35.24亿元。
本市共有3844家单位、14.62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全年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414户,金额9.53亿元,回收贷款2.33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756户,金额42.45亿元,累计回收贷款11.15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达到31.29亿元,个贷发放率为88.79%。
通过加强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
四、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全年实现的业务收入为10334.72万元,业务支出为4260.5万元(其中: 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689.43万元)。
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74.23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增值收益中计提3129.16万元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171.63万元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