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稽核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5月9日至5月13日为各管理部(分中心)、市直营业部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6月3日为市中心稽核检查阶段,6月6日至6月17日为各单位整改落实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应对照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自查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发现问题的,还应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并整改。在稽核检查阶段,市中心稽核科、归集科将联合组成检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上门稽核检查。整改落实阶段,对稽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及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目前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正在全面有序开展。
安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稽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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