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经绍兴市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同意,诸暨市将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应对当前资金紧张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以及职工贷款轮候过久的问题。
新政策将在贷款限额与额度计算两方面作出调整:一是明确双、单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高限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较原执行限额各下降20万元;二是贷款额度的计算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15”调整为“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12”。该新政将于2月20日起实行。
绍兴市本级和其他各县(市、区)均执行原贷款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