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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民生大事件

2017-07-27 08:00:03 无忧保

在过去的2016年,公积金中心坚持秉承 “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创新管理服务,加快推进 “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战略,使个人互联网业务走进百姓生活,并推出系列便民服务举措,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和单位提供了更加完备、贴心的服务。

下面,就让我们来盘点一下,这一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民生大事件:

一月

油田分中心和全市各区县管理部实现通存通兑。“职工在油田分中心与区县管理部账户转移手续繁琐”、“油田缴存职工只能在油田分中心办理业务”、“油田职工只能在油田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诸多不便已被终结,永远的成为历史。职工无论是缴存、转移、提取、贷款,都可以在油田分中心或区县管理部就近便捷办理。

二月

自2月2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原来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的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照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0%计息;计息规则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大幅增加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收益。

五月

自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此次调整,全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做出贡献。

七月

自7月1日起,我市贷款政策调整。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次政策调整同时对首套、二套、三套住房的认定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向刚需购房人群进行政策倾斜,为职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提供大力支持。

十月

2016年是天津公积金个人互联网业务元年,10月8日起个人互联网业务全面上线,天津公积金进入了“互联网+”新时代。

以公积金官网个人网厅(www.zfgjj.cn)、公积金微信公众号(tjzfgjj)、公积金手机app为载体的三大电子渠道全新改版上线;实现公积金(组合)还贷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外省市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三大类提取业务;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两大类还贷业务全渠道线上办理,开创了天津公积金“互联网+”时代先河,职工动动手指就能办理提取业务,点点鼠标就能办理还贷业务,让职工切身感受互联网时代电子公积金的便捷高效服务。截至年底,短短3个月,有16704人次职工通过互联网办理了16.7万笔业务,涉及金额18721万元,全部业务程序合规资金安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受到百姓交口赞誉。

十二月

自12月16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网上预约。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较多的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原则,我中心推出贷款预约服务,方便职工及时获取公积金贷款申请情况,合理安排自身贷款购房事宜,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

自12月30日起,我市公积金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如下调整: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调整进一步向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倾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展望2017,天津公积金人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撸起袖子加油干,请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见证!

标签: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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