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的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截至2016年12月,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4.0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7.61%;新增开户单位3099个、开户职工152161人,其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缴存职工32712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8.33%。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制定扩面实施方案,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管理部,将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并定期通报归集指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公积金承办银行的业务网络优势,积极配合开展扩面工作。
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及时联系市社保、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收集更新建缴单位、职工基本信息数据,与公积金系统进行对比筛查,摸清未建缴单位或未全员建缴单位情况,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服务到基层、政策送上门”现场宣传活动64场,深入东部办公区、高新区、软件园、市人大等地,普及公积金政策知识。与福州新闻广播电台(fm94.4)、福建都市生活广播电台(fm98.7)合作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度解读公积金新政情况。同时,还通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制作发放公积金宣传手册、微博微信推送信息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
四是强化执法推动。通过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发展壮大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出台《〈福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执法范围、机构及人员和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应缴未缴、少缴漏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投诉举报,采取上门宣传沟通、发放催建催缴函、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手段,督促违规单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共发送催建催缴函2321封,启动执法案件3起。
2017年,中心将继续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撸起袖子加油干,进一步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争取在巩固“稳”的基础上下功夫,在积蓄“进”的力量上出实招,在推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上有实质性进展,努力当好全省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