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上市公司的服务工作,规范上市公司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申办手续,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中心对上市公司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作如下规定:
一、上市公司因工作需要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应向我中心提出申请。
二、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需全员足额缴存。
2、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不存在欠缴、逾期不缴等情况。
三、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上市公司应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
2、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