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查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即日起,我中心开通“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自助服务一体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信公众号相关功能
(一)基本查询、咨询及评价。职工关注“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可扫描文末二维码)后,可随时查询公积金“政策信息”、“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办事网点、“常见问题”等内容,也可进行贷款额度测算、月还款额计算,或通过“百事通”智能客服咨询业务问题,以及通过“服务评价”栏目反馈服务意见与建议。
(二)个人详细信息查询。我市缴存职工已注册的,可进行个人账户查询(账户信息、缴存明细信息)、贷款查询(个人贷款信息、还款明细、还款计划),以及提取查询(提取记录)。
(三)部分业务办理。我市缴存职工已开通了个人自助服务的,可申请办理租金、装修费及物业管理费等部分提取业务,业务审核后资金自动划转。
二、自助服务一体机相关功能
我中心各办事处办事大厅配置了自助服务一体机,一体机具备以下功能:
(一)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缴存职工通过输入业务受理编号或者扫描业务受理回执条形码,即可快速查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状态。
(二)个人详细信息查询。缴存职工通过一体机扫描身份证或注册信息登录,即可进行个人账户查询(账户信息、缴存明细信息)、贷款查询(个人贷款信息、还款明细、还款计划),以及提取查询(提取记录)。
(三)部分业务办理。我市缴存职工已开通了个人自助服务的,可通过一体机申请办理租金、装修费及物业管理费等部分提取业务,业务审核后资金自动划转。
三、注册及开通个人自助服务方法
(一)注册方法。我市缴存职工凭有效身份信息通过我中心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或“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均可注册。身份一经注册,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或一体机多渠道通用。(注:因办理模式转换,原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用户需重新注册)
(二)开通个人自助服务方法。我市缴存职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均可开通个人自助服务。
特此通知。
“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7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6〕65号关于开通“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自助服务一体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