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更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决定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暂停两天收受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业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9日。
二、停业范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和各县(市)分支机构服务窗口,除咨询业务外,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
三、恢复时间:9月30起,恢复正常业务办理;10月1日加班受理业务。
四、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尽量于停业前办理切实需要办理的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以免带来不便。
以上请相互转告。因暂停办理业务给缴存单位和个人带来的不便,我中心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特此通告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