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地区要求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缴存比例,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根据自治区《关于规范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6年7月1日起对全地区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中央驻疆企业缴存比例由18%调整为12%的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地区共调整27个单位,1611人,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降低,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加了职工的现金收入,对推进当前经济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