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集
单位新开账户时不限制登记人数,但职工开户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证明。
二、提取
(一)购建房提取
1、自建房提取(限职工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造合同》。最高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普通住宅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价乘以144平方米的额度。
2、翻建、大修提取(限职工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c或d级)、《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规划手续、房屋《翻建、大修合同》,提取额度参照自建房执行。
3、购房提取
(1)本市购房提取:我市缴存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首先提取购房职工本人或配偶公积金、再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得超出购房总价;职工提取公积金后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职工已支付的首付款+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价。
(2)异地购房提取:
我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我市无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回户籍(在外省、市)所在地或配偶工作所在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户籍证明或配偶工作单位证明(附配偶在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交养老保险证明)。
我市缴存职工的父母、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父母、子女的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购房人在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交养老保险证明)。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
1、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在2016年6月30日前符合提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提取,从7月1日起不再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实行自动按月对冲还贷。
实行按月对冲还贷后,借款人或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且又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提取人需留足6个月还贷本息,剩余金额可按其他条件提取。
2、偿还本市商业银行普通自住房按揭贷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间在还贷3个月后可提取一年贷款本息,以后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一年还贷本息;若中途有几年未提取的,可累计提取,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其贷款本息总额。
3、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在2016年6月1日前在外省市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可提取公积金还贷。从2016年6月1日起,缴存职工需符合异地购房条件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才可提取公积金还贷,提供购房人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附购房人在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缴交养老保险证明)。
(三)租房提取
无房职工支付商品房租金提取:提供职工工作所在地《无房证明》且只能在工作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缴存公积金辖区与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区、市)的,还需提供缴存公积金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租房所在地社区或居委会出具的《临时居住证明》,提取额度执行工作所在地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价格标准。
(四)特殊提取
1、职工子女考上大专院校提取(不包括读研、读博、出国留学):仅限第一次入学提取,提供录取通知书、当年缴费通知书,只提取当年缴费金额,提取时间不得超出子女考上大专院校当年12月31日。
2、大病提取: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医保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提取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管理部主任审批提取,提取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报中心领导审批。
3、其他突发重大事故提取:提取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管理部主任审批,提取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报中心领导审批。
(五)缴存职工离退休、调外省(市)工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销户提取时仍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由管理部主任解除提取限制允许提取,但提取资金只能用于提前还贷。
三、贷款
(一)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补充资金后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首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按月对冲还贷后,结清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公积金贷款后结婚的职工,可增加其配偶为共同还款人。需配偶提供书面申请、持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各管理部办理。
(四)自2016年6月1日起,不得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变更业务。
(五)在结婚期间办理公积金贷款、又签订公积金按月对冲协议后离异的,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未承担债权债务的,可由管理部撤销其签订的对冲协议,需提供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当事人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管理部办理,如判决书或协议中没有明确所购房物产权或债权债务的,不得撤销对冲协议。
四、之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中未提出调整的,仍按原来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本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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