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明住房〔2016〕2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户籍在我市且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三明市: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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