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宣传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因特殊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职期间被判处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动、出国(境)定居等原因离开本市的;
4、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
5、缴存人或其直属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下同)购买自住住房,在签定购房合同或办妥房屋所有权证两年内的;
6、缴存人或其直属亲属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7、缴存人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
8、缴存人或其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9、缓存人或其配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10、缴存人或其直属亲属因患重大疾病(包含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缴存人或其直系亲属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2、缴存人或其配偶维修、装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提取额度
缴存人提取额度因不同的提取条件,有所不同,其中:上述1-4条可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余条款最小起提额度以百元整数为单位计提,除装修、装饰提取需保留2万元余额外,其他的部分提取均以实际发生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为限,不再受上年度余额限制。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需要准备相关提取资料,到市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具体情况可登录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www.gagjj.cn)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2、咨询电话及办公地点:
缴存地咨询电话办公地点
市本级及广安区2337192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武胜管理部6251380武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岳池管理部5239890岳池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华蓥管理部4835181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邻水管理部3230453邻水县挞子丘4-18-4号
前锋管理部2883036前锋区府清路27号
投诉电话:2348908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