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延边州公积金自9月1日起执行贷款首付比例20%

2017-07-31 08:00:02 无忧保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要求,我州住房公积金自9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同时,我州又推出了11项便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大力简化各种手续,下放审批权限,以满足更多群众的住房消费需求。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日

标签:   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