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三门峡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省政府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三人社劳资[2014]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市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1091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662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331元。
2、我市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4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下限均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