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2015年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利率也作相应调整,5年以内(含5年)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为3.2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利率为3.75%。按照贷款金额50万元,贷款30年计算,调整前每月还款额为2387.08元,调整后每月还款额为2315.58元,利率下调后每月还贷款减少71.50元,贷款总利息将减少25739.47元。
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贷款的职工从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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