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将于下月起开始,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克拉玛依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悉,今年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到1670元,较去年提高了1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时间定于7月6日至8月25日期间开展。届时,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首先在网上进行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基数核定工作完成后,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公积金缴存部门(中心本部、独山子分中心、明园管理部、准东管理部)进行审核确认。缴存基数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的缴存基数、比例等情况,缴存信息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做变更。职工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维持不变的单位,也应按要求重新核定申报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将会影响本单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委托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由于单位迟缴住房公积金而造成自然人与社会法人失信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每月定期向市政府诚信办报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