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结息工作顺利进行和结息数据的准确、安全,除贷款申请、单位缴存信息变更业务可正常受理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转移、提前归还贷款及贷款发放业务将于2015年6月30日至7月1日暂停办理,恢复办理时间为2015年7月2日,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业务自2015年6月30日至7月1日暂停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