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日,为保证全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顺利记账结息,维护缴存职工利益,现就有关业务通知如下:
一、各缴存单位及时为职工缴存至2015年6月份,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
二、单位已将资金划转到公积金中心账户的,在6月30日前到所属管理部办理缴存业务,分摊入职工个人账户。
三、6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四、6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五、7月1日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办理;7月13日起各缴存单位可以申领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