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7年扬州住房公积金新政:首付比例上调至30%

2017-09-19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通过微信平台提供新型社保缴纳服务,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公众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的缴纳、查询、咨询等服务。

  2017年扬州住房公积金新政:首付比例上调至30%

  从扬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2017年2月3日起,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目前的20%统一上调为30%,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调为35万。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按上级文件(《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扬金管[2016]57号)精神要求,城区管理部从2017年2月3日起,对部分政策作如下调整:

  1、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目前的20%统一上调为30%。

  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加贷款额不超过房价的70%。

  3、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调为35万;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调为21万。

  4、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减半发放;暂停向购买第三套住房或第三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5、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6、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累计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外地创业者无法自己缴纳个人社保?离职跳槽者生怕社保断缴无法买房?自由职业者又怕因为没社保孩子上学受影响?这些问题无忧保统统给你解决,只需手机3分钟操作,保你社保不断缴,让你生活有依靠!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公积金新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