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老赖”借钱不还钱 26万元公积金被法院强制执行

2017-09-25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隶属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业界权威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为个体用户提供专业的社保和公积金在线缴纳服务,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一些“老赖”在法院判决后,仍逍遥法外。对于已经退休的“老赖”,安吉法院推出“借钱不还,公积金抵扣”的执行杀手锏,近日成功将一被执行人的26万元住房公积金依法强制提取,用以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曾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44万元,并承诺按期还款。不料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李某分文未付,甚至对再三催款的张某恶语相向。无奈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告到该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应偿还借款44万元及利息。然而,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仍不清偿债款,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受理后,立即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其仍拒不履行义务,也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发起“点对点”和“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但显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死胡同”。

执行人员根据线索了解到,李某为某单位公职人员。既然李某有固定工作,每月就应缴存公积金,执行法官尝试由此入手。经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公积金账户,而且有26万元的账户余额。但住房公积金为专款专用资金,属于个人财产的范围,提取公积金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证明被执行人李某退休,才能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取。

于是,执行法官前往县人社局调取被执行人李某的退休记录证明,又前往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开取公积金提取单。取得上述材料后,执行法官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将被执行人李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金额提取至法院执行专户。经与公积金管理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法院扣划26万元,申请人张某及时领取了执行款。剩余未执行到位的债款,也将在保留被执行人李某基本生活费后,按年从其养老金账户中提取。

执行法官对此解释称,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虽有严格限制,但本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公积金并不包含在规定的豁免执行的财产范围内,故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而将住房公积金列入强制执行的范围,对破解部分无财产案件执行难问题、及时有效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价值。

  买房,摇号,落户,孩子入学都受社保影响,无忧保作为业界领先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推出全国社保代缴服务,保你社保不断缴。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