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过杭州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正规的法人企业。专注为全国个人提供社保代缴、公积金代缴等服务。
为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兼顾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作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贵阳市行政区域外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方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职工除提供购房提取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提取时间应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六个月以后十八个月以内。
三、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省、市医保中心核发的有效《特殊病种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及配偶上一年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50%。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住房贷款记录为准。
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 20%;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 30%,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本通知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中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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