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长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超90平米最低首付比30%

2017-10-28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过杭州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正规的法人企业。专注为全国个人提供社保代缴、公积金代缴等服务。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9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政策将于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

通知指出,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能力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

二、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超过144平方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同时还须符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存量住房房龄等与之相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但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五、取消父母与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上述调整自2017年4月1日开始实行。

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

特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调整调整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