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7-11-10 09:44:28 无忧保

  无忧保住房公积金早报:我和妻子都有稳定的工作,公积金都挺高的。因为感情破裂,我们最近决定离婚,妻子提出平分我俩的公积金,她称公积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离婚了公积金到底怎么分?

  说法: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公积金夫妻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