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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8-02-19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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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南京市民在申请公积金提取时,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下面,无优保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职工有哪些住房消费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单位集资建房;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9.租住公共租赁房;

  10.租住商品房。

  (二)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可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职工有哪些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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