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宜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2018-03-25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不仅是优质社保缴纳平台,还要做个体社保利益的捍卫者,根植用户,服务用户,关注国家政策,解读地方信息,实时跟进,解决个体社保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障遇到的各个疑难问题。

  宜春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

  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壹年以上(含壹年);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则上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比不得超过45%;

  4、持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效合同或证明文件;

  5、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以上自筹资金或首付款;

  6、有委托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7、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欠缴、封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能申请贷款。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所欠全部住房公积金并按期缴存一年以上的,可视同连续缴存;封存住房公积金帐户,启封后补缴所欠全部住房公积金并按期缴存一年以上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供以下相应的证件和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未婚的应提供未婚证明;

  2、购买商品住房的,应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开发单位的资质证书、《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商品房预收款发票以及其他委托人要求的相关手续,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已办结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权属证;

  3、自建住房者,应提供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放的土地使用证;

  4、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无忧保注册用户数突破100万,成为个体社保在线缴纳领域体量最大、功能最全、覆盖最广的平台,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同时也奠定了无忧保中国个体在线社保第一品牌的行业地位。

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