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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提取缴纳物业费该如何做

2018-03-28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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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5月4日起,东莞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提取类型。凡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即可提出申请,夫妻双方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

  一、所需资料

  (一)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职工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

  二、可提额度与可提次数

  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的每次办理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办理方式

  (一)自助服务

  职工阅读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全部条款,并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即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

  1、短信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物业管理费提取编辑短信内容“wyglftq”,发送号码请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类”—“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指南”查询。

  ⑶短信通知业务是否受理。

  ⑷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⑴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⑵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⑶将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二)临柜办理

  职工持所需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四、服务网点

  物业管理费提取委托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受理,受委托银行具体服务网点可登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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