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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政策出炉

2018-04-04 10:52:47 无忧保

  无忧保住房公积金早报:为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公积金缴存人住房租赁需求,我市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政策,并于3月30日起发布执行。

  据了解,新政调整了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由原来“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调整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同时,规范了租房提取额度,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且不超过最高限额,即未婚(单身)由原来“每月不超过700元”调整为“每月不超过800元”,已婚家庭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000元”调整为“每月不超过1300元”。

  此外,规范了提取办理流程,即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协议和缴纳租金票据;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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