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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分网消息 “在原阳县韩董庄镇杨厂村,有人在耕地上非法建大棚。违反国家土地政策,破坏环境。”近日,一名网民给河南省省长陈润儿留言称,村里已有很多非法建成的大棚,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治私搭乱建行为。
对此,中共新乡市委作出回复表示,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原阳县韩董庄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活动,本次活动将持续到11月底结束。截至目前,对违规的单位和企业限电45户,违法占用土地案件移交2户。预计在11月20日左右开展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建筑集中拆除活动,拟拆除违法占地6户。
【网民留言】
在原阳县韩董庄镇杨厂村,有人在耕地上非法建大棚。违反国家土地政策,破坏环境。村里已有很多非法建成的大棚,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治私搭乱建行为。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经查,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原阳县韩董庄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活动,本次活动将持续到11月底结束。 专项活动期间,凡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违法建筑,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改变土地性质,非法改变土地现状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自10月22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韩董庄镇对不符合用地条件,存在违规的单位和企业,采取集中查处一批,集中拆除一批,集中移交一批的措施。截至目前,对违规的单位和企业限电45户,违法占用土地案件移交2户。预计在11月20日左右开展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建筑集中拆除活动,拟拆除违法占地6户。
【网民留言】
我在2013年12月份在河南省新乡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是新乡市泰昌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叫曦城首座,项目地址位于新乡市宏力大道和西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当时开发商五证不齐,给我们签的是一份认购协议,口头承诺2015年6月份交房,中间不知道什么原因工程进展缓慢,我们是2015年底签的商品房正式合同,合同上交房日期延迟到16年11月30号,现在每个月租房过度,还要按揭贷款,天天盼望着能早日交房。 两年来工地一直处于消极殆工状态,工地总共就三五个人施工,工程进展十分缓慢,眼看交房日期马上要到了,工程根本没有交房的可能性。半年前去问为什么停工,工地上一位负责人说是政府的原因不让盖,售楼员说由于扬尘污染问题所以政府不让盖,但是我电话咨询住建委,人家说根本没有政府不让盖这个说法,开发商停工是因为施工条件达不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所以才停(这个说法我认可)。但是最近咨询住建委一位科长又说是政府让停的,新乡市所有工地都要求停工了,贴出来文件了,从今年10月份到明年3月份,说好像有文件,具体让问环保局,环保局大气办说应该有文件吧,问文件号都是支支吾吾,吞吞吐吐的说不明白,但是2016年一整年工地几乎都在停工,到底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新乡市政府要求新乡市所有在建工地全部停工的强制性文件?如果真有这个文件,就请市委市政府通过媒体或其它途径发布一下,明确一下起止时间,让老百姓安心。 根据获得预售证的条件,开发商需要在房管局备案施工进度和竣工时间,但是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中,房管局和住建委无人管理,都说管不了延期交房的事,让业主们合同到期之后走司法程序,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恳请各位领导介入此事,事关老百姓民生问题,望领导重视并解决,帮我们讨要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曦城首座项目在环保降尘方面,已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环保治理标准。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提供建设原材料的供应商在生产上环保未达标,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无法正常供应商品混凝土等原材料,拖延了施工进度。目前,该项目正在做外墙保温,消防设施已安装到位,预计今年年底可交工。
【网民留言】
社旗县教师乡镇补贴为什么迟迟不发?问领导光说已向有关部门反馈就是不说什么时间发,希望省长过问一下问问啥时候发,广大一线教师谢谢你了。 认领交办交办单位:河南省省长陈润儿交办到社旗县委书记 2016-10-04 10:39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1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已交社旗县进行认真调查,办理情况近期将向您反馈。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14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社旗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网友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2014年招聘教师每月发放七百多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集中半年核发一次,已发至2016年6月。 若网友仍有工资方面的疑问,也可直接咨询社旗县教体局人事科,电话67921679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社旗县教师乡镇补贴为什么迟迟不发?问领导光说已向有关部门反馈就是不说什么时间发,希望省长过问一下问问啥时候发,广大一线教师谢谢你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0月1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社旗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网友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2014年招聘教师每月发放七百多元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集中半年核发一次,已发至2016年6月。 若网友仍有工资方面的疑问,也可直接咨询社旗县教体局人事科,电话67921679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五里川镇青石沟村的村民,非常欢迎您帮扶我们卢氏县脱贫。您让我们贫困户看到了政府的脱贫决心和希望。有些事我想向您求助一下。我们青石沟村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山村,因国防需要与2014年由地方政府和村里驻军协商后给我们村每人三万元,不让经常在村里居住,进出不经过村里唯一的公路,有事可以村里开证明镇政府盖章进出。除此之外户口还在青石沟,所有的土地林坡等不动产还和以前一样归个人所有。村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在外边十里八乡或租或买或借住都搬出了村里。刚搬出后有事还可以开证明进出,后来基本上就不让进出了,因为环境限制,唯一的公路不让走,村民只有翻越十几里山路回家。出路受阻导致村里土地经济作物荒芜,房屋岌岌可危缺水断电。现在政府实施精准脱贫,不考虑青石沟村的现有条件,一味的生搬硬套在不解决现实困难的情况下让村民回家脱贫致富。现在村里的土地杂草一人多高,房屋都快倒塌了,自来水也没有了,山上的小路都变成没有路了,由于公路不让通行,吃的东西都带不回去。在生存困难的环境中,都没有和帮扶人见过面就让回家脱贫而不解决村民的实际困难。 现在政府说我们村是整存搬迁,祈求陈省长能在百忙之中安排实地调研一下青石沟村的实际情况,帮我们村落实一下每人的三万元究竟是补偿款还是搬迁款?如果是搬迁款请问一下政府把我们搬迁到什么地方了?是怎么安置的?这期间一些老人去世迫于现在村里的条件很多人迫于无奈都在外边买的墓地。现在作为一个有名无实的青石沟村民,请求陈省长能妥善解决我们一个村的村民生计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卢氏县委督查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反映青石沟村2014年搬迁等有关问题,经查,青石沟村群众进出都要经部队驻地,且道路通行十分不便,驻军原准备出资1050万元修建煤沟村至青石沟村后沟翻山道路,后因该村一部分群众在镇区买房且不经常回村,还有一部分群众也想从村里搬出,经多次商讨,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修建此路。2014年8月,镇政府与驻军协商并征求群众意见决定全部迁出。驻军共拿出1050万元资金作为搬迁安置费用,青石沟每个群众3万元,并全部兑现到位。该村群众搬迁后曾多次反映要求修建煤沟村至青石沟村的翻山道路,但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因此未能实施。青石沟村作为县定重点贫困村,由县人武部包扶,该单位干部职工进村入户了解实情,且多次与驻军领导沟通协商修建该村道路问题,目前,驻军已逐级上报等待答复。 反映青石沟村进村道路通行问题,经查,青石沟村村民主要居住在后半沟,沟口为部队驻地,进出时均需登记、核查。驻军在防汛期间为防洪水袭击,在驻地后方道路上设有近2米高的沙袋墙,致使进村车辆无法通行。在2014年村民搬迁时,镇政府与部队进行协商,确定每逢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老人去世回村安葬及夏、秋农忙时期由村开具证明,村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可通行回村,其他时间不允许村民经过部队驻地随便进出。2014年8月至今,部队一直履行协商的通行办法。该村另有一条从五里川镇煤沟村翻山回村的羊肠小路,不经过部队驻地,此路只能步行进出且路程较远,步行约5个多小时方可回村。 关于老人去世安葬等问题,部分群众从村搬迁后常年不回,为方便祭拜逝去的老人,就在外买墓地就近安葬,不存在因部队封路不能回村安葬、祭拜,导致群众在外高价买墓地等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五里川镇党委、政府及青石沟村三委再次同驻军部队就村民通行时间进行协商,把全年的通行时间确定到具体日期及具体天数,并通过群众代表大会告知村民。该村作为县定重点贫困村,镇村两级积极想办法确保核桃、连翘栽植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民政部门已将14户41人兜底户全部纳入低保对象,2016年第四季度已落实到位。当地党委、政府、包扶单位积极同驻军联系沟通,力争早日实施道路项目,改变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面貌。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三门峡市卢氏县官道口镇寨上村寨上组建档贫困户,今年卢氏县扶贫办发布了关于易地搬迁扶贫政策,由于我们家是三间土房,快要倒塌了。我们家享受政策按照政策在行政村借钱把房子建起来了,找政府申请时却说政策变了,自己建的房子不管了,让我们到镇上买房子。现在借钱把房子建起来政府却说不管了,这样只会让我们更加贫困,希望领导们能帮我我们这些贫困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卢氏县委督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官道口镇党委、政府在安排贫困户“四卡”上墙工作中,严格按照县要求向群众宣传了县定的易地搬迁政策,其中第五条关于行政村搬迁安置规定,实行一户一宅,不能在原址建设,且人均面积不能超过25平方米。在宣传过程中,并未强制要求搬迁户到镇区购买五楼房屋(反映所述的五楼房子为回购房,在向搬迁户宣传可以通过回购房安置做为一种安置方式,没有强制要求其到镇区买房)。田某原居住房屋为土坯房,现建成房屋为砖混结构房屋,当地党委、政府将根据其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易地搬迁相关政策。 官道口镇党委、政府已将田某家基本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并严格对照县定政策和规定程序落实到位;对于其母亲疾病问题,督促其尽快办理残疾证,即可享受相关惠民政策;同时,让其母到镇卫生院进行慢性病鉴定,力争在医疗上为其提供政策允许的救助。当地党委、政府将继续做好易地搬迁政策宣传工作,让广大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够及时的享受县定的易地搬迁政策,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网民留言】
我叫罗xx,男,汉族,63岁,原三门峡市卢氏县林业局木材公司下岗职工。1999年下岗,下岗后单位再没有承担我个人的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2003年因心肌梗塞在卢氏县人民医院入院治疗,个人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当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还未出台)。后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台,我个人缴纳该医疗保险至今。今年8月份因心肌梗死到三门峡黄河医院入院治疗,后做心脏支架手术,共花费医疗费用7万多元,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2.5万余元。出院后,每天仍要继续服用药品,一个月下来,就的1000多元费用。后到我县医保中心咨询申办慢性病医保,得知心脏支架手术不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慢性病范围,只在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如我个人现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金后再申办该慢性病,最少要补缴25年医疗保险金,经粗略估算,大约需要7万多元。我现在每月退休金只有1000多元,只够维持生计,根本无力承担每月的药品费用,更无力补缴这25年职工医疗保险金。希望领导能够重视,尽快将心脏支架手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慢性病医保范围之内,或者请有关部门为我补缴相关职工医疗保险金,使我能够申办慢性病医保,以解我这个下岗职工现在的病贫交加之困。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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