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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规定子女买房还贷可动用父母公积金

2018-07-01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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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合理消费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镇江市近日推出新的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

  公积金政策关系到很多家庭的住房问题,因此它的变动和调整也备受关注。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住房保障和住房合理消费作用,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镇江市近日推出新的公积金政策。其中包括,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等。昨日从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将于明起开始正式实施。有专家表示,此举将可以缓解部分职场新人的“购房难”,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

  镇江新政

  父母公积金可以给子女购房和还贷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来提前归还商贷

  住房公积金一年可取一次支付物业费

  新政1 90平方米以下 80%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调整后的政策对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其中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其余8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解读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处副处长唐广介绍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申请贷款最终能贷多少是由贷款额度上限、抵押物价值、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因素综合决定的。此次政策调整是针对中低收入家庭首套刚需房的扶持政策,政策出台后,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普通自住住房首贷公积金贷款,可以不考虑月缴存额的限制,在不突破贷款额度上限以及抵押物充足的前提下,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其余8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90-144平米的,首付30%,其余70%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中对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求是不同的,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要求达到60%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统一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要求,目的是为了减轻职工首付款的筹措难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的作用。

  ◎南京做法

  南京公积金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一直是2成,这一政策自2009年至今已经执行了三年多的时间。如果使用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套商品住宅的首付比例最低是2成,二手房是3成;如果是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一律是6成,利率也要上浮1.1倍,这是与国家政策相吻合的。买房人若需要办理组合贷款,那么该如何缴纳首付款呢?扬子晚报了解到,由于目前办理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必须要首付3成,因此买房人若使用商业加公积金的组合贷款,也得首付3成,换句话说,如果要享受到2成的低首付,就只能是纯公积金贷款。

  新政2 子女以自己名义购房 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

  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新就业人员住房消费的扶持力度,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贷,有效提高新就业人员住房消费能力。

  ◎解读

  对于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目前的政策仅限于父母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人群范围,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父母也可以申请为共同还款人,共同参与还款,这样在现有政策提高新就业人员购房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本次政策调整又提高了新就业人员的后续还款能力,对解决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处副处长唐广进一步解释说,所谓新就业人员,是指从各类学校毕业之后5年内参加工作的,婚否不作限制,他们以自己名义购房时,可以把父母的公积金取出,作为购房款使用。而只要子女属于新就业人员,父母除了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为孩子购房,今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共同还款。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新就业人员,加上双方父母,一共可以使用6个人的公积金用于购房,并使用6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共同还款。

  ◎南京做法

  南京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时,可由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并还贷,但也仅限于夫妻双方,不可由借款人父母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帮其还贷。今后是否会有所突破,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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