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青海西宁:使用公积金可在省外购房

2018-07-17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是全国首创的个体社保微信自助缴纳平台,未来十年无忧保坚定服务个体社保缴纳的战略思想绝不动摇,并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打造个体社保领域的第一服务者和行业领导者。

  新华网西宁9月7日电(曹婷)7日从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这个市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即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全国实现异地购房。

  依据西宁市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是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以西宁地区的自由住房做抵押,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购房。

  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因个人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比商业贷款低,购房者多喜欢使用公积金贷款。

  在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李先生说,因家里孩子在外省上大学,且当地房价较高,一直想用公积金贷款在外省买房,减轻还款负担。新政策对他来说,是一个福音。

  据了解,目前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异地贷款业务,主要覆盖在西宁购房的青海省缴存公积金职工,符合政策条件的个人,可依据相关操作细节使用西宁公积金贷款办理异地购房。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牛国庆介绍,这个政策的出台方便了职工在青海省外实现异地购房,解决了户籍不在购房所在地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麻烦。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省外购房使用公积金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