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是全国首创的个体社保微信自助缴纳平台,未来十年无忧保坚定服务个体社保缴纳的战略思想绝不动摇,并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打造个体社保领域的第一服务者和行业领导者。
新华网南宁10月15日电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称,购买保障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无房职工异地购房也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属于住房保障的对象,收入较低,负担能力不强。为切实帮助这部分职工解决居住问题,《通知》不再设租金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限制,允许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额支付租金。”
与此同时,根据《通知》,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
为保障缴存职工的购房权益,尊重缴存职工对居住地的选择权,《通知》放开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家庭在工作或户籍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缴存职工外地购房的,可凭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购房款和贷款本金。
广西此次对流动性较大的人群提取政策也进行了改进,允许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短期用工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非广西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西还将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核查和检验机制,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如发现骗提行为,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不良记录将录入住房公积金档案,并提交银行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