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浙江宁波:高校毕业生购房最高可享房款1%补贴

2018-07-25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无忧保是全国首创的个体社保微信自助缴纳平台,未来十年无忧保坚定服务个体社保缴纳的战略思想绝不动摇,并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打造个体社保领域的第一服务者和行业领导者。

  新华网宁波10月9日电(郑黎、王政)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在宁波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买首套商品房,将享受到房款总额0.75%或1%的购房补贴,除此之外,博士毕业生还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据了解,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所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三者之一的材料,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即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除此之外,对来宁波工作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此外,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房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可从现行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3个月;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额度上可上浮20%;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有关部门正在拟定细化措施,落实对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房的各项优惠措施。

全国十三五规划明确全民参保计划,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民参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场空间,无忧保坚定信念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做国家全民参保计划的践行者。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补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