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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_住房公积金-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09-28 17:25:06 无忧保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购建房提取(购建房行为在5年以内)

 

 购买商品房 


1、“零首付”购房提取


(1)同开发商签订的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所购房源登记备案查询结果(中心业务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在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以上两者均无法查询时提供由房地产开发商盖章并签字的《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


注:购买房源位于平顶山辖区以外的,必须在当地房地产信息网或税务网上可以查询到购房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未办理房产证的


(1)同开发商签订的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源登记备案查询结果(中心业务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在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以上两者均无法查询时提供由房地产开发商盖章并签字的《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


注:购买房源位于平顶山辖区以外的,必须在当地房地产信息网或税务网上可以查询到购房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已办理房产证的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单位集资房


1、单位建房的发改委批文复印件(加盖分房单位印鉴);


2、单位分房方案复印件(加盖分房单位印鉴);


3、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分房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7、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


1、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棚改房


1、棚户房改造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分房单位印鉴);


2、交款通知书或分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分房单位加盖印鉴并签字);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7、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自住住房


1、宅基地使用证或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出售方印鉴);


3、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建造自住住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范围: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提取至百元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销户类提取


 

退休


1、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开除公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出本地区


1、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因工作变动到外地


1、调令或调入单位接收证明或职工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贷款尚未结清)


 

偿还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中心审批同意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还款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


1、借款合同(借款用途:购买自住住房)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征信报告原件(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后由中心委托银行统一查询);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职工还款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外地市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征信报告原件(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后由中心委托银行统一查询,征信报告无法查询贷款信息的,需提供加盖当地公积金中心印鉴的机打还款明细流水)。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书》;


5、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提取至百元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总额。

 

其他提取


 

租房提取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租住商品住房


(1)由公积金缴存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无自有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该证明有效期限为30天;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月租金提取标准为1300元/月;3、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提取申请人原则上可每年提取一次且提取申请日期间隔一年以上;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予办理提取。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重大疾病具体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以及其他病种造成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


1、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医院印鉴);


2、住院费用专用票据(加盖医院印鉴)、门诊收费票据(加盖医院印鉴)或购药发票(加盖药店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若职工已在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用不能提供原件时,需提供复印件及《平顶山市基本医疗支付表》;


3、职工所在单位出具《重大疾病支取住房公积金调查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提取至百元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职工个人负担的治疗费用。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死亡)原件及复印件;


2、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受遗赠证明(需进行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死亡职工所在单位的全称、开户行、账号。


若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需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或者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同时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1、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或单位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申请表》;


4、按上述规定与提取原因相对应的提取材料;


5、家庭成员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


1、以上各项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或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前来中心办理。


2、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提取人各项提取资料显示的姓名等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完整,且必须注明“同属一人”。


4、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咨询电话:
平煤分中心 2726498   市直管理部 2667705  
舞钢管理部 8162088   郏县管理部 5152833   宝丰管理部 6516523
钢司管理部 8183920   叶县管理部 8080001   鲁山管理部 585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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