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贷款
26日起实施 只适用组合贷款
昨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已经通过审议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将于10月26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贴息遵循“先付后贴”的原则。借款人先按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归还贷款本息,贴息款项由公积金中心在还款次月委托承办银行转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商业贷款利率超过国家基准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以贴息。目前只适用于组合贷款。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贴息贷款;但申请贴息贷款的职工需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并且需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规定。
据悉,建行广东省分行、中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农商行均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
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 不超500元可不提供发票
昨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亦发布拟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公告,同样只要满足“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且“夫妻双方名下并 无自住产权住房”两个条件,即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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