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职工个人依法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对于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2900万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万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9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得益于公积金政策,有4700万职工喜迁新居,改善住房条件。
日前,国家住建部明确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补缴?
答:住房公积金补缴分为正常补缴、不定额补缴、差额补缴三种。
(1)正常补缴:是指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给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职工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2)不定额补缴:是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3)差额补缴:是指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