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浙江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标准的通知(省直公发〔2016〕6号 )

2016-10-01 08:00:07 无忧保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经省直房委会批准,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职工租住非公共租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由每人500元/月调整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标准不变。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9日

标签: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