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时隔十三年,公积金终于迎来首次修订。近年来,公积金问题“百病缠身”,此次修改可谓万众期待,迎来广泛的关注。
公积金旧疾缠身,“劫贫济富”
公积金的公正性一直为人所诟病,本应作为互助性的住房基金,然而,却屡屡被质疑成为“特权福利”的操手。众所周知,公积金分两部分,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这为特权福利大开方便之门。对于高收入行业,个人缴存越多,享受的税收优惠越多,而这些行业的企业往往尽可能为员工缴存较高比例的公积金。
缴纳超常高额公积金实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将国有财富私有化,行业腐败行为大行其道,造成的结果的是,贫富差距进一步被拉大,大有“劫贫济富”之嫌。
除此之外,公积金提取不便,而且资金沉淀,缴纳之后往往就是“坐等贬值”,这些矛盾日益突出,改革势在必行。
公积金修订有望改变哪些旧疾?作为普通市民的你又将从中获得哪些收益呢?
强制限额:你的钱不用再去“养”富人了
公积金“肥瘦不均”,“天价公积金”这一现象如何遏制?此次修改对此问题颇为重视。
修订条例设置了公积金的上限和底限,明确表示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原条例虽然也有公积金缴纳的底线和上限,但不强制执行,导致缴纳的公积金差距悬殊。新条例有望增加强制性,使“劫贫济富”现象不再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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